• 索 引 号: ND00300-0301-2019-00068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19-12-23
  • 标    题: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0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0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3 21:55

市依法治市办:

按照《宁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宁委发〔2017〕5号)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闽建法〔2019〕1号)部署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宁德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委办发〔2019〕41号)已于2019年4月30日出台,标志着《宁德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宁委发〔2017〕10号)切实落地。同时,对各县(市、区)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指导帮助,促进了各县(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2.发展市执法局志愿组织,积极开展志愿活动。进一步扩大市


执法局志愿者队伍,以学习践行雷锋精神为抓手,围绕“创文明城、迎省运会”,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了万达广场法制宣传、“爱心助养老”、“交通志愿者”、“国际志愿者日”等相关活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按照人大、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相关立法工作。一是密切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市发改委等单位开展《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办法》《宁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等法规规章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二是根据市委《2017年度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工作部署,配合市政府出台《宁德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并印发《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宁德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实施方案》,在政府新闻中心、微信、报纸媒体等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完成《宁德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起草和调研工作。我局积极赴漳州、泉州、南平、三明调研学习兄弟城市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及立法经验,积极配合司法局对《条例》(草案)进行合法性梳理,截止目前《宁德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通过市政府审查和人大第一次审议。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实际影响和意义,及时反馈,完成了涉及证明事项、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3.注重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我局已出台了10余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印制了内部制度汇编,包括《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规定》等。制作了办案流程图,规范完善了办案流程。

4.制定新的权责清单。根据《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宁市委编办〔2019〕95号),重新梳理制定我局权责清单,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官方网站、公告栏等媒体进行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切实加强对全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定将问题上报局党委会或局务会研究决定,完善了决策机制。三是配备充实的法制工作人员。局政策法规科,配正科级1名,抽调1人。局属各支队法制室对应局机关政策法规科,分别配备了3至4名的法制人员。四是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工作分级负责,力争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同时落实案件评查通报制度。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继续推行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律师参加的法制队伍。2019年,与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续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为保证律师能够更直接深入的参与到行政执法活动,在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先行先试开展了律师驻队工作。

3.坚持案件集体评议。完善案件集体评议规则,调整了案件评议领导小组,坚持集体审议重大、复杂违法案件,使案件处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集体议事过程中,我们既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又坚持原则,果断决策,确保研究讨论不走过场、集体决定落到实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4.完善监督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事务向纪检组报告的制度,强化了纪检对单位及个人的监督。重新完善修订了各项内部制度规定,包括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到“两法”系统平台,有力保证了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落实。

2.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方式。自觉转变执法理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在执法工作中大力倡导“721”工作法,即70%靠服务,20%靠管理,10%靠执法,以劝导为主,入户宣传,入店引导,切实加强柔性执法,该经验已被全国“大城管”微信平台转发。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

3.推进行政执法诚信体系建设。进驻“信用中国(福建宁德)”平台,开展本行业行政处罚公示工作,达到社会警示教育的作用,努力践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如违法建设停水停电、冻结产权等。

4.健全约束机制,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专业执法考试、等工作,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法律知识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绘制用权流程。围绕行政法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依法、高效、便民”原则,建立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在局工作程序基础上,绘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强制等流程图,明确权力的行使依据、运行程序,做到责权清晰、监督方便,切实保障城市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严格案件评查制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审查各类执法案件,对执法机构办理的案件从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等方面加强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

5.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对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均未安排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全局126人已有116人取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类”执法证,占总人数的90%以上。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已参加今年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市本级共23人报名参考,通过21人,因司法系统改革目前还未拿到执法证件。同时,针对城市管理覆盖区域广、职能杂、人手缺的现状,由两区委托专业机构招聘执法辅助人员辅助执法,从事宣传、巡查、劝导等辅助执法工作。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把手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人大意见、政协提案的反馈工作。依法及时处理反馈市委督办件、“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件及各种信访件。

2.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代理人,严肃维护法律尊严。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网上大厅、微信平台等各种互联网、公共媒体上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权责清单、重大政策、财政预算、财政支出等公众相关的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由市执法局督查科专项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了应急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等制度。各支队也相应成立了综治领导小组,建立应急中队,保障应急物资。2019年以来,继续抓好综治各项工作,健全落实领导责任机制,应急人员完成了学习测试、消防演习任务。

2.依法处理信访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市信访局信访系统和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举报台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受理时限内办结率达100%。

(七)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完成年度学习任务。根据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要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和集中培训的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法律法规学习和集中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年度学习内容和学习目标及组织形式,规定时限完成自主学习内容。

2.邀请法律法规专业人士进行执法实务培训。组织全局年度学习大会,邀请行业专家、律师顾问进行专业的执法实务培训,以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3.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由分管领导组织,以典型案例、复杂案件为例,开展“以案释法”研讨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为新形势下做好办案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八)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参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系列普法活动;主动开展《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普法活动。

2.树立城管执法正面形象。通过本地新闻媒体、闽东日报等媒介播报刊登相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成果、提供城市管理咨询服务,并引导广大市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增强了市民城市管理意识,获得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支持,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阻力,营造了较好的执法环境。

3.营造良好执法氛围。通过搭建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相关文章、相关专项行动报道,正面宣传城管队伍形象,在全市范围取得一定影响力,营造了理性、积极的执法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不够规范。部分案件存在一定瑕疵,一是证据收集不够客观全面,部分执法人员工作不够细致,证据意识不强,缺乏专业素质等原因,部分案件的证据不够全面、客观、充分,部分证据证明力较弱;二是执法程序不当,有的执法人员未进行亮证执法,有的案件执法文书送达程序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修改、废止的法律法规较多,部分执法人员仍引用原条款作为执法依据,甚有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准确,引用法律条款错误情形。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接不畅。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前,我局没有行政审批权,改革后从住建局划转了部分行政审批权,但目前住建局依然未与我局交接划转的审批事项,未将历史材料移交我局,我局目前还未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另外,各县市的改革紧张不一致,大部分都未改革到位,导致行政审批通用目录无法梳理。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还未建立。因行政审批事项未梳理清楚,不明确具体审批内容和批准对象等,无法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开展“互联网+监管”还只限于基础数据的录入,还无法利用其开展监管管理。

(四)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力度不够。我局在执法工作中大力倡导“721”工作法,以劝导为主,切实加强柔性执法,但因市民素质、经济基础等原因还无法实现采取非强制性手段就达到行政管理、不实施行政强制的目标。

(五)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全面。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制度,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不能做到全面铺开,执法队伍往往只针对重要事件进行全过程记录,记录资料的保存也不够规范。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还未建立。

(六)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还未规范。目前执法辅助人员主要是用人单位按劳务派遣的形式招用,还未出台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未明确执法辅助人员招用程序、职责权限、身份定性等。

(七)城市管理体制不顺。执法力量整合力度不够,责权统一、重心下移、四级联动的市区一体化城市管理模式尚未建立。只靠城管一家难以长效管理,许多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八)职责不明晰造成监管缺失。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职能划转或保留不够明晰造成监管缺失。如: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划转至综合执法部门后,环保部门认为,行政监管权也随之转移,不必再履行行业监管职能,造成了监管缺失,弱化了事前事中管理,加深了行政部门之间的矛盾,降低了行政部门公信力。

三、2020年工作计划

继续贯彻落实《宁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坚持“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理念,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完善相关工作:

(一)进一步加执法队伍的教育和培养,大力提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及职业道德水准,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执法工,提高整体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执法水平。

(二)加强纵向联系,争取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更多指导帮助,积极承担起对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指导;加强与兄弟市执法局的横向学习交流,缩短差距,逐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三)完善执法制度,配合我局新聘请的法律顾问对我局的各项制度、办案流程等进行规范化审查,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动做相应调整,同时补充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其它制度。

(四)拓展法制宣传的广度和力度,积极参与电视台组织的政风行风直通车等活动,开展大型宣传咨询,向城市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努力形成部门和公众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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